損害賠償112年度橋小字第543號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小額判決
112年度橋小字第543號
原 告 陳芊妘
訴訟代理人 秦睿昀律師
被 告 羅祥如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112年7月26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貳萬伍仟元,及自民國一百一十二年三月
十四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被告負擔四分之一,餘由原告負擔。
本判決原告勝訴部分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貳萬伍仟元為
原告供擔保,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主張:被告因知悉其配偶曾在隱瞞有配偶之狀況下與原
告交往而心生不滿,竟分別於附表所示之時間,以附表1所
示之「洪紹瑜」、「伊內蕬」等臉書帳號公開發表如附表1
所示之大量不雅文字辱罵原告;又以「游莨鈊」之臉書帳號
發表如附表2所示貼文標示原告全名辱罵原告;另原告前以
被告張貼附表1所示貼文向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提起告訴,
經該署為以111年度偵字第12152 號為不起訴處分(下稱系
爭不起訴處分)後,被告又於附表3所示時間張貼附表3所示
貼文,張貼系爭不起訴處分書內容、標示原告全名並辱罵原
告。被告所為已足使一般大眾知悉發文所指為何人,且所用
言語顯屬負面評價用語,侵害原告名譽權甚鉅,且期間長達
3年餘,致原告精神飽受痛苦,爰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提
起本件訴訟,請求被告給付慰撫金新臺幣(下同)95,000元
。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95,000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
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二、被告則以:其臉書帳號僅作為個人發洩情緒使用,並沒有加
入親朋好友也沒有讓親友知道帳號,是原告勾引其配偶,後
來陷害其配偶,又長期對其監控、收藏其帳號的所有發文,
其因為長期痛苦,收到系爭不起訴處分書後才衝動將之張貼
僅僅數日,後來也有將原告姓名馬賽克處理,其長期受到原
告監控、恐嚇,生命受到威脅才不得已公開原告姓名等語,
資為抗辯。聲明:原告之訴駁回。
三、本院之判斷:
(一)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
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
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民法第184條第1
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名譽有無受損害,應
以社會上對個人評價是否貶損作為判斷之依據,苟其行為足
以使他人在社會上之評價受到貶損,不論其為故意或過失,
均可構成侵權行為。又按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
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民事訴訟法第277條前段定有明文。
(二)原告主張被告於附表所示時間以附表所示名稱張貼附表所示
貼文等事實,業經提出貼文擷圖為憑,且為被告所不爭(本
院卷第132頁),堪認屬實。經查:
1、被告辯稱其臉書帳號係作為個人發洩情緒使用等語,與原告
所提出貼文擷圖顯示各該貼文下方均未見他人按讚或留言等
互動之情形固然符合(本院卷第13至32、第45至49頁),但
上開截圖顯示被告所為貼文之日期旁均有「地球」圖案,即
上開貼文均設定為公開貼文,此為一般使用FACEBOOK網站者
所知之事,故被告所為貼文仍能夠被他人透過搜尋或瀏覽方
式閱覽,已公開發布於不特定人。
2、綜觀附表1 所示貼文擷圖(本院卷第13至32頁),被告所為
各該貼文內容雖然有辱罵言語,但並沒有直接寫出原告姓名
或其他足以直接識別原告身份的個人資料,所張貼之照片亦
有部分遮隱讓人難以識別,而原告雖然將各該貼文內容與原
告臉書之貼文相對照排列,但即使被告各該貼文是針對原告
的貼文加以批評,或是針對原告進行辱罵,由於閱覽被告臉
書者,僅從被告提供的資訊尚無法得知被告講的就是原告,
也無法從被告的貼文知道被告指涉的是原告的哪一則貼文,
或直接連結到原告的貼文,故對與兩造無關的人而言,實難
從被告貼文產生對原告的負面觀感,而從被告所為貼文下方
都無人按讚或留言之情形觀之,亦無法認定實際上另外有其
他知道原告真實身份之他人因為閱覽被告之上開貼文,從而
對原告產生負面觀感,故難認附表1所示貼文已對原告名譽
權造成侵害,系爭不起訴處分書就此部分之結論與本院相同
,亦可佐參。
3、附表2所示編號1之內文直接寫出原告姓名,並稱「我在我的
發文指的“垃圾”是我現實生活中所知道的人物,我在說的就
只是依照真實性去做陳述而已唷!而且我從頭到尾都沒有指
名道姓的,妳單憑一個妘字...」等語,但綜觀貼文整體已顯
示其有批評辱罵原告之意;又附表2編號2之內文指稱原告「
時不時的把我先生叫去你的住處跟你做愛,你跟別的男人交
往同時也有找我先生...」等語,指涉原告同時與多數異性
發生交往或性行為,依一般社會通念足以對他人名譽造成影
響,又此部分言論內容即使屬實,也僅涉及原告之私德而與
公共利益無涉,復無助維護被告自身權益,難認被告此一言
論在利益衡量上,有較高於他人名譽權或基於公共利益有特
別保護必要之情形。附表3所示貼文內容直接寫出原告姓名
,並以「法院認證的小三專業戶又私生活感情淫亂不簡單,
兩個字送你:丟臉」等語批評原告,經查系爭不起訴處分書
內容,並未就原告私生活是否淫亂等事實有何描述或判斷,
故被告於公開張貼系爭不起訴部分內容後,為上開言論,有
混淆他人判斷之虞,且足以閱覽該則貼文者對原告產生負面
觀感,自屬侵害原告名譽權無疑。
(三)依上開說明,被告如附表2、3所示貼文內容足以使人特定原
告身份,並以負面言語描述原告,足以使他人對原告產生負
面觀感,已侵害原告名譽權,足使原告受有精神痛苦,依前
揭說明,原告自得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賠償。按
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須以人格權遭遇侵害,使精神上受有痛
苦為必要,其核給之標準固與財產上損害之計算不同,然非
不可斟酌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
當之數額。是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應以實際加害之情形、
被害人所受精神上痛苦之程度、賠償權利人之身分地位、經
濟能力,並斟酌賠償義務人之經濟狀況、可歸責之程度等定
之。本院審酌被告所為附表2、3所示言論之內容、行為之期
間、頻率、在網路張貼之言論方式、可能閱覽之受眾多寡、
各貼文未見按讚或留言之情形、被告為該等行為之動機、兩
造糾紛之前因、上開貼文對原告所致影響及痛苦等因素,並
參酌卷內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所示兩造收入及財產
狀況等一切情況,認原告請求精神上損害賠償,於25000元
範圍內為允當,逾此即屬無據。
四、綜上所述,原告主張被告應給付原告25000元,及自起訴狀
繕本送達翌日即112年3月14日起(見本院卷第65頁)至清償
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逾
此範圍之請求,則無理由,應予駁回。
五、本件原告勝訴部分係法院依小額程序為被告敗訴之判決,爰
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0之規定,依職權宣告假執行;並
依同法第436條之23準用第436條第2項,適用同法第392條第
2項規定,依職權宣告被告如預供擔保,免為假執行。
六、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主張陳述及所提之證據,經審
酌後於本件判決結果無影響,爰不逐一論述,附此敘明。
七、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9條。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0 日
橋頭簡易庭 法 官 呂維翰
以上正本與原本相符。
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4第2項:對於本判決之上訴,非以違背法
令為理由,不得為之。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
須表明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與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
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之上訴理由(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
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0 日
書 記 官 陳勁綸
訴訟費用計算式:
裁判費 1,000元
合計 1,000元
附表1
編號 時間 帳號暱稱 妨害名譽之貼文內容 1 108年10月16日 洪紹瑜 1.「我可以瘋起來一個一個去妳至少50位親愛的好友們與蘇州劉宜都叫來這裡看這篇文章」 2.「妳不想讓我好過我也不會讓妳順心踐踏別人過日子」 2 110年6月21日 伊內蕬 1.「職業乞丐老是喜歡烤狗屎餅乾四處送人」 2.「母水雞」 3 110年6月27日 伊內蕬 1.「帶塞給人的衰ㄚ郎」 2.「趕快去死一死」 4 110年8月15日 伊內蕬 1.「腱禍妘」 2.「存心找金主破壞人家家庭的垃圾」 3.「趕快被車撞死離開人間」 5 110年8月15日 伊內蕬 1.「垃圾妘」 2.「明明是在做S的按摩店大媽都對外說自己正當職業芳療師美甲師在招搖撞騙」、「愛當小三又愛做妓女職業」 3.「小三首先要在『鐵床地獄』飽受鐵床痛苦,其次,將會落到『拔舌地獄、劍樹地獄、狼狗地獄』基本上十八層地獄都要走一遍。等過了幾萬年,消除了妳身上做『小三』的習氣...受低等畜生報2000年,之後轉回人身受低等下賤報。」 6 110年12月4日 伊內蕬 「而且要教一下,因為你智商不到20」 7 110年12月6日 伊內蕬 1.「垃圾妘」 2.「不要辯解不知道對方已婚人士,妳都是挑選有經濟能力才主動接近的,因為我不是唯一被破壞婚姻的受害者」 8 110年12月9日 伊內蕬 1.「破麻妘」、「垃圾妘」 2.「早在很久以前就透過台南安平朋友圈得知破麻妘破壞一段別人的婚姻後就小三上位成功...那火雲邪神是垃圾妘的新姘頭哦?」、「一醒來就看到垃圾妘閨蜜私訊,原來垃圾妘早就跟百萬年薪的導遊分開了喔?真的假的啦,這個不也是當初把人家逼到真的離婚才好不容易在一起的因緣嗎?是不是嫌他疫情影響到不能賺錢給妳這個垃圾花用,就被妳狠狠拋棄了哦?做人有沒有良心啦」 9 110年12月18日 伊內蕬 1.「垃圾女」、「我說你這個一口爛牙老煙槍垃圾就只值200元啦」、「值200個一元硬幣砸妳那張醜陋噁爛的賤臉剛好而已」、「以為自己優質高級妓女明明就只是劣等臭酸貨」 2.「其實恥度無限私下都把人家老公男友約去汽車旅館還會收去費用哦」、「妳不戴套性愛四處約砲濫交害人得病真的很缺德妳」 10 110年12月21日 伊內蕬 1.「垃圾」 2.「猥單身地方媽媽只會生不會養的」 11 110年12月21日 伊內蕬 1.「垃圾妘」、「說妳腦殘還不承認」 2.「什麼最疼妳的爺爺;煮鹹湯圓的奶奶,是不是都已經不在人世了吧,也好啦,有垃圾妘這種孫女,活著也是丟臉啊!」 3.「專門當小三偷人夫破壞人家家庭,連有女朋友的男人也偷吃掉還收錢咧」 4.「父母還在嗎?XX安、X美X,你們知道自己女兒離開家鄉到南部幹甚麼醜事情出來啊,是不是該讓父母知道一下比較好才對啦」 12 111年1月11日 伊內蕬 1.「垃圾妘」 2.「自己真的沒做錯事自然不怕別人口誅筆伐,在世一生可不是隨心所欲的糟蹋別人父母踐踏別人子女破壞別人婚姻,垃圾妘妳自己不怕報應在自己身上無所謂是因為妳這髒東西浮游生物般賤命一條死死沒什麼啦」 3.「大家只想看到有妳名字的訃文而已,所有人只是替妳一雙兒女未來感到可悲可憐要擔妳這種無良老木業障」 13 111年1月16日 伊內蕬 1.「假清高」、「狗嘴裡吐不出象牙」 2.「人髒了就是髒了」 14 111年1月17日 伊內蕬 1.「因為她就是不正常啊」 2.「當然,要不然妳覺得她長那樣,有可能變這樣喔...一切都是假!」 15 111年3月8日 伊內蕬 1.「垃圾妘」、「破麻妘」 2.「早在很久以前就透過台南安平朋友圈得知破麻妘破壞一段別人的婚姻後就小三上位成功...那現任男友大廚火雲邪神是垃圾妘的新姘頭哦?」 3.「好看的影片是不是在法庭上播出來才有它的價值啊?不能只有我這個元配看嘛...科科希望法院認證一下小三嘿,我等你告哦!」 16 111年4月7日 伊內蕬 1.「垃圾妘」、「ㄅㄨˋㄧㄠˋㄌㄧㄢˇㄉㄜ ㄉㄨㄥ ㄒㄧ」 2.「內心淫蕩外表虛偽無廉恥」 17 111年4月17日 伊內蕬 1.「婊子」、「垃圾妘」 2.「自己在外面無套讓人上還收錢,懷孕了不知道精主是誰就賴男友頭上」
附表2
編號 日期 帳號名稱 貼文內容 1 111年5月17日 游莨鈊 告訴人《#甲○○》小姐,請問你有事嗎? 你告我說妳跟我們是不相關的,我說我不認識妳,請問這樣是有什麼問題嗎? #然後妳還知道我姓名又知道我地址? 好厲害喲,請問是去廟裡問出來的逆? 我在我的發文指的“垃圾”是我現實生活中所知道的人物,我在說的就只是依照真實性去做陳述而已唷! 而且我從頭到尾都沒有指名道姓的,妳單憑一個妘字,說是個與我們不相關的人,你就偏偏來對號入座 呀? 害我在下雨天還要去法院拿出許多證據解釋證明呢,造成我諸多困擾!#我所有發文都是不用撤掉的,而且我並沒有因為接到傳票就嚇到閃尿嘿就請你下次可別再對號入座了喲!如果你本人感到不高興可以去戶政事務所改名字! 2 111年8月2日 游莨鈊 我是不知道為什麼說四年以來跟我們不相關啦,你要騙自己騙別人哦?!我先生承認#甲○○妳時不時的把我先生叫去你的 住處跟你做愛,你跟別的男人交往同時也有找我先生耶雖然通姦除罪啦,但是還有侵害配偶權耶,至少可以罰30萬哦
附表3
編號 日期 帳號名稱 貼文內容 1 111年10月4日 游莨鈊 但是都不起訴啊哈哈 地檢署檢察官事務官書記官都看到我怎麼罵妳了的那堆文, 哈哈哈哈(我看大家應該也是邊看邊笑邊打字吧!還說不要把所有文章撤掉 看我寫奪好咩~) #甲○○妳怎麼有那個臉告我只是因為心生不滿就做出詆毀妳的種種言語貶損 而且,請看清楚不起訴書內文哦, 上面寫著我是針對#甲○○私下行為做與事實有關聯之事在批評啊! 國文不好沒關係,講白話就是#法院認證的小三專業戶又私生活感情淫亂不檢點,兩個字送你:#丟臉
112年度橋小字第543號
原 告 陳芊妘
訴訟代理人 秦睿昀律師
被 告 羅祥如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112年7月26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貳萬伍仟元,及自民國一百一十二年三月
十四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被告負擔四分之一,餘由原告負擔。
本判決原告勝訴部分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貳萬伍仟元為
原告供擔保,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主張:被告因知悉其配偶曾在隱瞞有配偶之狀況下與原
告交往而心生不滿,竟分別於附表所示之時間,以附表1所
示之「洪紹瑜」、「伊內蕬」等臉書帳號公開發表如附表1
所示之大量不雅文字辱罵原告;又以「游莨鈊」之臉書帳號
發表如附表2所示貼文標示原告全名辱罵原告;另原告前以
被告張貼附表1所示貼文向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提起告訴,
經該署為以111年度偵字第12152 號為不起訴處分(下稱系
爭不起訴處分)後,被告又於附表3所示時間張貼附表3所示
貼文,張貼系爭不起訴處分書內容、標示原告全名並辱罵原
告。被告所為已足使一般大眾知悉發文所指為何人,且所用
言語顯屬負面評價用語,侵害原告名譽權甚鉅,且期間長達
3年餘,致原告精神飽受痛苦,爰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提
起本件訴訟,請求被告給付慰撫金新臺幣(下同)95,000元
。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95,000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
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二、被告則以:其臉書帳號僅作為個人發洩情緒使用,並沒有加
入親朋好友也沒有讓親友知道帳號,是原告勾引其配偶,後
來陷害其配偶,又長期對其監控、收藏其帳號的所有發文,
其因為長期痛苦,收到系爭不起訴處分書後才衝動將之張貼
僅僅數日,後來也有將原告姓名馬賽克處理,其長期受到原
告監控、恐嚇,生命受到威脅才不得已公開原告姓名等語,
資為抗辯。聲明:原告之訴駁回。
三、本院之判斷:
(一)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
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
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民法第184條第1
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名譽有無受損害,應
以社會上對個人評價是否貶損作為判斷之依據,苟其行為足
以使他人在社會上之評價受到貶損,不論其為故意或過失,
均可構成侵權行為。又按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
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民事訴訟法第277條前段定有明文。
(二)原告主張被告於附表所示時間以附表所示名稱張貼附表所示
貼文等事實,業經提出貼文擷圖為憑,且為被告所不爭(本
院卷第132頁),堪認屬實。經查:
1、被告辯稱其臉書帳號係作為個人發洩情緒使用等語,與原告
所提出貼文擷圖顯示各該貼文下方均未見他人按讚或留言等
互動之情形固然符合(本院卷第13至32、第45至49頁),但
上開截圖顯示被告所為貼文之日期旁均有「地球」圖案,即
上開貼文均設定為公開貼文,此為一般使用FACEBOOK網站者
所知之事,故被告所為貼文仍能夠被他人透過搜尋或瀏覽方
式閱覽,已公開發布於不特定人。
2、綜觀附表1 所示貼文擷圖(本院卷第13至32頁),被告所為
各該貼文內容雖然有辱罵言語,但並沒有直接寫出原告姓名
或其他足以直接識別原告身份的個人資料,所張貼之照片亦
有部分遮隱讓人難以識別,而原告雖然將各該貼文內容與原
告臉書之貼文相對照排列,但即使被告各該貼文是針對原告
的貼文加以批評,或是針對原告進行辱罵,由於閱覽被告臉
書者,僅從被告提供的資訊尚無法得知被告講的就是原告,
也無法從被告的貼文知道被告指涉的是原告的哪一則貼文,
或直接連結到原告的貼文,故對與兩造無關的人而言,實難
從被告貼文產生對原告的負面觀感,而從被告所為貼文下方
都無人按讚或留言之情形觀之,亦無法認定實際上另外有其
他知道原告真實身份之他人因為閱覽被告之上開貼文,從而
對原告產生負面觀感,故難認附表1所示貼文已對原告名譽
權造成侵害,系爭不起訴處分書就此部分之結論與本院相同
,亦可佐參。
3、附表2所示編號1之內文直接寫出原告姓名,並稱「我在我的
發文指的“垃圾”是我現實生活中所知道的人物,我在說的就
只是依照真實性去做陳述而已唷!而且我從頭到尾都沒有指
名道姓的,妳單憑一個妘字...」等語,但綜觀貼文整體已顯
示其有批評辱罵原告之意;又附表2編號2之內文指稱原告「
時不時的把我先生叫去你的住處跟你做愛,你跟別的男人交
往同時也有找我先生...」等語,指涉原告同時與多數異性
發生交往或性行為,依一般社會通念足以對他人名譽造成影
響,又此部分言論內容即使屬實,也僅涉及原告之私德而與
公共利益無涉,復無助維護被告自身權益,難認被告此一言
論在利益衡量上,有較高於他人名譽權或基於公共利益有特
別保護必要之情形。附表3所示貼文內容直接寫出原告姓名
,並以「法院認證的小三專業戶又私生活感情淫亂不簡單,
兩個字送你:丟臉」等語批評原告,經查系爭不起訴處分書
內容,並未就原告私生活是否淫亂等事實有何描述或判斷,
故被告於公開張貼系爭不起訴部分內容後,為上開言論,有
混淆他人判斷之虞,且足以閱覽該則貼文者對原告產生負面
觀感,自屬侵害原告名譽權無疑。
(三)依上開說明,被告如附表2、3所示貼文內容足以使人特定原
告身份,並以負面言語描述原告,足以使他人對原告產生負
面觀感,已侵害原告名譽權,足使原告受有精神痛苦,依前
揭說明,原告自得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賠償。按
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須以人格權遭遇侵害,使精神上受有痛
苦為必要,其核給之標準固與財產上損害之計算不同,然非
不可斟酌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
當之數額。是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應以實際加害之情形、
被害人所受精神上痛苦之程度、賠償權利人之身分地位、經
濟能力,並斟酌賠償義務人之經濟狀況、可歸責之程度等定
之。本院審酌被告所為附表2、3所示言論之內容、行為之期
間、頻率、在網路張貼之言論方式、可能閱覽之受眾多寡、
各貼文未見按讚或留言之情形、被告為該等行為之動機、兩
造糾紛之前因、上開貼文對原告所致影響及痛苦等因素,並
參酌卷內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所示兩造收入及財產
狀況等一切情況,認原告請求精神上損害賠償,於25000元
範圍內為允當,逾此即屬無據。
四、綜上所述,原告主張被告應給付原告25000元,及自起訴狀
繕本送達翌日即112年3月14日起(見本院卷第65頁)至清償
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逾
此範圍之請求,則無理由,應予駁回。
五、本件原告勝訴部分係法院依小額程序為被告敗訴之判決,爰
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0之規定,依職權宣告假執行;並
依同法第436條之23準用第436條第2項,適用同法第392條第
2項規定,依職權宣告被告如預供擔保,免為假執行。
六、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主張陳述及所提之證據,經審
酌後於本件判決結果無影響,爰不逐一論述,附此敘明。
七、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9條。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0 日
橋頭簡易庭 法 官 呂維翰
以上正本與原本相符。
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4第2項:對於本判決之上訴,非以違背法
令為理由,不得為之。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
須表明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與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
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之上訴理由(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
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0 日
書 記 官 陳勁綸
訴訟費用計算式:
裁判費 1,000元
合計 1,000元
附表1
編號 時間 帳號暱稱 妨害名譽之貼文內容 1 108年10月16日 洪紹瑜 1.「我可以瘋起來一個一個去妳至少50位親愛的好友們與蘇州劉宜都叫來這裡看這篇文章」 2.「妳不想讓我好過我也不會讓妳順心踐踏別人過日子」 2 110年6月21日 伊內蕬 1.「職業乞丐老是喜歡烤狗屎餅乾四處送人」 2.「母水雞」 3 110年6月27日 伊內蕬 1.「帶塞給人的衰ㄚ郎」 2.「趕快去死一死」 4 110年8月15日 伊內蕬 1.「腱禍妘」 2.「存心找金主破壞人家家庭的垃圾」 3.「趕快被車撞死離開人間」 5 110年8月15日 伊內蕬 1.「垃圾妘」 2.「明明是在做S的按摩店大媽都對外說自己正當職業芳療師美甲師在招搖撞騙」、「愛當小三又愛做妓女職業」 3.「小三首先要在『鐵床地獄』飽受鐵床痛苦,其次,將會落到『拔舌地獄、劍樹地獄、狼狗地獄』基本上十八層地獄都要走一遍。等過了幾萬年,消除了妳身上做『小三』的習氣...受低等畜生報2000年,之後轉回人身受低等下賤報。」 6 110年12月4日 伊內蕬 「而且要教一下,因為你智商不到20」 7 110年12月6日 伊內蕬 1.「垃圾妘」 2.「不要辯解不知道對方已婚人士,妳都是挑選有經濟能力才主動接近的,因為我不是唯一被破壞婚姻的受害者」 8 110年12月9日 伊內蕬 1.「破麻妘」、「垃圾妘」 2.「早在很久以前就透過台南安平朋友圈得知破麻妘破壞一段別人的婚姻後就小三上位成功...那火雲邪神是垃圾妘的新姘頭哦?」、「一醒來就看到垃圾妘閨蜜私訊,原來垃圾妘早就跟百萬年薪的導遊分開了喔?真的假的啦,這個不也是當初把人家逼到真的離婚才好不容易在一起的因緣嗎?是不是嫌他疫情影響到不能賺錢給妳這個垃圾花用,就被妳狠狠拋棄了哦?做人有沒有良心啦」 9 110年12月18日 伊內蕬 1.「垃圾女」、「我說你這個一口爛牙老煙槍垃圾就只值200元啦」、「值200個一元硬幣砸妳那張醜陋噁爛的賤臉剛好而已」、「以為自己優質高級妓女明明就只是劣等臭酸貨」 2.「其實恥度無限私下都把人家老公男友約去汽車旅館還會收去費用哦」、「妳不戴套性愛四處約砲濫交害人得病真的很缺德妳」 10 110年12月21日 伊內蕬 1.「垃圾」 2.「猥單身地方媽媽只會生不會養的」 11 110年12月21日 伊內蕬 1.「垃圾妘」、「說妳腦殘還不承認」 2.「什麼最疼妳的爺爺;煮鹹湯圓的奶奶,是不是都已經不在人世了吧,也好啦,有垃圾妘這種孫女,活著也是丟臉啊!」 3.「專門當小三偷人夫破壞人家家庭,連有女朋友的男人也偷吃掉還收錢咧」 4.「父母還在嗎?XX安、X美X,你們知道自己女兒離開家鄉到南部幹甚麼醜事情出來啊,是不是該讓父母知道一下比較好才對啦」 12 111年1月11日 伊內蕬 1.「垃圾妘」 2.「自己真的沒做錯事自然不怕別人口誅筆伐,在世一生可不是隨心所欲的糟蹋別人父母踐踏別人子女破壞別人婚姻,垃圾妘妳自己不怕報應在自己身上無所謂是因為妳這髒東西浮游生物般賤命一條死死沒什麼啦」 3.「大家只想看到有妳名字的訃文而已,所有人只是替妳一雙兒女未來感到可悲可憐要擔妳這種無良老木業障」 13 111年1月16日 伊內蕬 1.「假清高」、「狗嘴裡吐不出象牙」 2.「人髒了就是髒了」 14 111年1月17日 伊內蕬 1.「因為她就是不正常啊」 2.「當然,要不然妳覺得她長那樣,有可能變這樣喔...一切都是假!」 15 111年3月8日 伊內蕬 1.「垃圾妘」、「破麻妘」 2.「早在很久以前就透過台南安平朋友圈得知破麻妘破壞一段別人的婚姻後就小三上位成功...那現任男友大廚火雲邪神是垃圾妘的新姘頭哦?」 3.「好看的影片是不是在法庭上播出來才有它的價值啊?不能只有我這個元配看嘛...科科希望法院認證一下小三嘿,我等你告哦!」 16 111年4月7日 伊內蕬 1.「垃圾妘」、「ㄅㄨˋㄧㄠˋㄌㄧㄢˇㄉㄜ ㄉㄨㄥ ㄒㄧ」 2.「內心淫蕩外表虛偽無廉恥」 17 111年4月17日 伊內蕬 1.「婊子」、「垃圾妘」 2.「自己在外面無套讓人上還收錢,懷孕了不知道精主是誰就賴男友頭上」
附表2
編號 日期 帳號名稱 貼文內容 1 111年5月17日 游莨鈊 告訴人《#甲○○》小姐,請問你有事嗎? 你告我說妳跟我們是不相關的,我說我不認識妳,請問這樣是有什麼問題嗎? #然後妳還知道我姓名又知道我地址? 好厲害喲,請問是去廟裡問出來的逆? 我在我的發文指的“垃圾”是我現實生活中所知道的人物,我在說的就只是依照真實性去做陳述而已唷! 而且我從頭到尾都沒有指名道姓的,妳單憑一個妘字,說是個與我們不相關的人,你就偏偏來對號入座 呀? 害我在下雨天還要去法院拿出許多證據解釋證明呢,造成我諸多困擾!#我所有發文都是不用撤掉的,而且我並沒有因為接到傳票就嚇到閃尿嘿就請你下次可別再對號入座了喲!如果你本人感到不高興可以去戶政事務所改名字! 2 111年8月2日 游莨鈊 我是不知道為什麼說四年以來跟我們不相關啦,你要騙自己騙別人哦?!我先生承認#甲○○妳時不時的把我先生叫去你的 住處跟你做愛,你跟別的男人交往同時也有找我先生耶雖然通姦除罪啦,但是還有侵害配偶權耶,至少可以罰30萬哦
附表3
編號 日期 帳號名稱 貼文內容 1 111年10月4日 游莨鈊 但是都不起訴啊哈哈 地檢署檢察官事務官書記官都看到我怎麼罵妳了的那堆文, 哈哈哈哈(我看大家應該也是邊看邊笑邊打字吧!還說不要把所有文章撤掉 看我寫奪好咩~) #甲○○妳怎麼有那個臉告我只是因為心生不滿就做出詆毀妳的種種言語貶損 而且,請看清楚不起訴書內文哦, 上面寫著我是針對#甲○○私下行為做與事實有關聯之事在批評啊! 國文不好沒關係,講白話就是#法院認證的小三專業戶又私生活感情淫亂不檢點,兩個字送你:#丟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