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112年度訴字第1292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1292號
原 告 王盈棠
被 告 陳育琦
張友瑞
劉卓睿
陳怡菁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原訂於民國114年1月12日下午2點29分宣判,因該日為星期
日,爰依民事訴訟法第159條規定,變更宣示判決期日為民國113
年12月12日下午2點29分,等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9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詹秀錦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9 日
書記官 蘇湘凌
112年度訴字第1292號
原 告 王盈棠
被 告 陳育琦
張友瑞
劉卓睿
陳怡菁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原訂於民國114年1月12日下午2點29分宣判,因該日為星期
日,爰依民事訴訟法第159條規定,變更宣示判決期日為民國113
年12月12日下午2點29分,等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9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詹秀錦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9 日
書記官 蘇湘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