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114年度司促字第10009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10009號
債 權 人 億豪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唐念華


上列債權人億豪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蕭家欣間支付
命令事件,債權人億豪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
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補債務人蕭家欣(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之輔
助人歐家成之姓名及住居所資料,並提出其最新戶籍謄本(
記事欄請省略)。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