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114年度司促字第9989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9989號
債 權 人 柏文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尚義
上列債權人柏文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林曉延間支付
命令事件,債權人柏文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
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債務人林曉延(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之最
新戶籍謄本(記事欄省略)。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楊順堯
114年度司促字第9989號
債 權 人 柏文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尚義
上列債權人柏文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林曉延間支付
命令事件,債權人柏文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
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債務人林曉延(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之最
新戶籍謄本(記事欄省略)。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楊順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