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114年度司票字第1055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票字第1055號
聲 請 人 萬寶融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建齊
上列聲請人萬寶融國際有限公司因與相對人梁俊發間本票裁定事
件,聲請人萬寶融國際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
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
一、提出系爭本票原本1件。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2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楊順堯
114年度司票字第1055號
聲 請 人 萬寶融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建齊
上列聲請人萬寶融國際有限公司因與相對人梁俊發間本票裁定事
件,聲請人萬寶融國際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
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
一、提出系爭本票原本1件。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2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楊順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