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114年度司票字第2143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票字第2143號
聲 請 人 周麟
上列聲請人周麟因與相對人王義文間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周麟
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
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確認本件請求事項為何?是否更正為請求聲請狀附表2之本
票,倘欲請求附表1,請敘明重複聲請之權利保護必要。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
114年度司票字第2143號
聲 請 人 周麟
上列聲請人周麟因與相對人王義文間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周麟
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
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確認本件請求事項為何?是否更正為請求聲請狀附表2之本
票,倘欲請求附表1,請敘明重複聲請之權利保護必要。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