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114年度司票字第936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票字第936號
聲 請 人 蕭春男
上列聲請人蕭春男因與相對人吳文中間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蕭
春男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
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系爭本票之原本。
二、確認本件本票之到期日及利息起算日是否為114年4月23日,
倘是,請一併具狀更正之。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10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
114年度司票字第936號
聲 請 人 蕭春男
上列聲請人蕭春男因與相對人吳文中間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蕭
春男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
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系爭本票之原本。
二、確認本件本票之到期日及利息起算日是否為114年4月23日,
倘是,請一併具狀更正之。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10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