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交通)114年度簡上字第78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簡上字第78號
上 訴 人 新統聯環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竣笙
訴訟代理人 吳俊龍律師
視同上訴人 梁世雄
被 上訴人 高雅屏
訴訟代理人 蘇仙宜律師
金湘惟律師
李育任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30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謝舒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30  日
               書記官  吳芳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