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更生程序115年度消債更字第39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消債更字第39號
聲 請 人
即 債務人 盧貞蓁
代 理 人 張仕融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正如附件所示事項,逾期未
補正,即駁回其聲請。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消債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惟有如附件所示事項應予補正,
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三、依消債條例第8條但書,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7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劉玉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7 日
書 記 官 康綠株
附件:
⒈依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專用債權人清冊
可知,債權人尚有台新銀行,若不欲一併請求清理該債務,請
註明;若為漏列,請更正債權人清冊。
⒉請陳報民國114年1月至115年3月每月收入情形並提出證明文件
「工作單位出具之薪資單正本或薪轉存摺影本」到院,若無服
務單位致無法提出前述資料,亦應具狀陳述無法提出之原因或
出具收入切結書。
⒊提出所有金融帳戶之存摺封面暨「112年度迄今」完整清晰內頁
資料影本(請務必先補摺);如存簿已遺失,請向金融機構調
取後陳報交易明細。
⒋陳報最近三個月内每月支出情形,應區分「個人支出」與「扶
養費用支出」,及就「細項」、「原因」及「金額」等項目詳
細填寫,並儘可能提出相關單據證明。
⒌提出國稅局於111年度核發之「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
稅」所得資料清單原本。
⒍陳報最近3年內所有從事國、內外股票、期貨、基金或其他金融
商品之投資交易明細及證明文件。(若無亦應具狀陳報「無」
)。
⒎提出以聲請人為要保人之所有「非強制性保險」保單,並提出
由保險人出具之「現有保單價值」及「依約已可領取之保險給
付項目、金額」之證明文件(例如保單價值對帳單),且一併
陳報是否有保單質借,及陳報質借金額。(若無亦應具狀陳報
「無」)。
⒏提出以向金融機構提出協商請求證明,並釋明不可歸責於己之
事由,致履行顯有重大困難之原因。
⒐陳報聲請人及受其扶養之人盧陳櫻雲有無受領任何社會救助(
含租金補貼、身障補助、老人年金、中低收入等),如有,請
說明補助單位、期間及金額為何。(若無亦應具狀陳報「無」
)。
⒑陳報聲請人之更生償還計劃及更生方案到院。
115年度消債更字第39號
聲 請 人
即 債務人 盧貞蓁
代 理 人 張仕融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正如附件所示事項,逾期未
補正,即駁回其聲請。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消債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惟有如附件所示事項應予補正,
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三、依消債條例第8條但書,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7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劉玉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7 日
書 記 官 康綠株
附件:
⒈依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專用債權人清冊
可知,債權人尚有台新銀行,若不欲一併請求清理該債務,請
註明;若為漏列,請更正債權人清冊。
⒉請陳報民國114年1月至115年3月每月收入情形並提出證明文件
「工作單位出具之薪資單正本或薪轉存摺影本」到院,若無服
務單位致無法提出前述資料,亦應具狀陳述無法提出之原因或
出具收入切結書。
⒊提出所有金融帳戶之存摺封面暨「112年度迄今」完整清晰內頁
資料影本(請務必先補摺);如存簿已遺失,請向金融機構調
取後陳報交易明細。
⒋陳報最近三個月内每月支出情形,應區分「個人支出」與「扶
養費用支出」,及就「細項」、「原因」及「金額」等項目詳
細填寫,並儘可能提出相關單據證明。
⒌提出國稅局於111年度核發之「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
稅」所得資料清單原本。
⒍陳報最近3年內所有從事國、內外股票、期貨、基金或其他金融
商品之投資交易明細及證明文件。(若無亦應具狀陳報「無」
)。
⒎提出以聲請人為要保人之所有「非強制性保險」保單,並提出
由保險人出具之「現有保單價值」及「依約已可領取之保險給
付項目、金額」之證明文件(例如保單價值對帳單),且一併
陳報是否有保單質借,及陳報質借金額。(若無亦應具狀陳報
「無」)。
⒏提出以向金融機構提出協商請求證明,並釋明不可歸責於己之
事由,致履行顯有重大困難之原因。
⒐陳報聲請人及受其扶養之人盧陳櫻雲有無受領任何社會救助(
含租金補貼、身障補助、老人年金、中低收入等),如有,請
說明補助單位、期間及金額為何。(若無亦應具狀陳報「無」
)。
⒑陳報聲請人之更生償還計劃及更生方案到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