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交通)113年度竹北小調字第792號
調 解 筆 錄
113年度竹北小調字第792號
聲請人 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正漢
代理人 徐郁傑
相對人 李姿燕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竹北小調字第792號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於
中華民國113 年9 月5 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民事調解室3 調解
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楊子龍
書 記 官 洪郁筑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徐郁傑
相對人 李姿燕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25000 元,分期給付方
式如下:
㈡自113 年11月10日起至清償完畢為止,按月於每月10日前
各給付5000元至聲請人指定帳戶。
㈢如一期不按時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內容經依聲請當庭交關係人閱覽、向關係人朗讀並無異議。
聲請人代理人 徐郁傑
相對人 李姿燕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竹北簡易庭
書記官 洪郁筑
法 官 楊子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5 日
書記官 洪郁筑
113年度竹北小調字第792號
聲請人 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正漢
代理人 徐郁傑
相對人 李姿燕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竹北小調字第792號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於
中華民國113 年9 月5 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民事調解室3 調解
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楊子龍
書 記 官 洪郁筑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徐郁傑
相對人 李姿燕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25000 元,分期給付方
式如下:
㈡自113 年11月10日起至清償完畢為止,按月於每月10日前
各給付5000元至聲請人指定帳戶。
㈢如一期不按時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內容經依聲請當庭交關係人閱覽、向關係人朗讀並無異議。
聲請人代理人 徐郁傑
相對人 李姿燕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竹北簡易庭
書記官 洪郁筑
法 官 楊子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5 日
書記官 洪郁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