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113年度司促字第7921號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7921號
債 權 人 張水舜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許哲智即張達之繼承人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
,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被繼承人張達、許惠貞之「繼承系統表」。
二、全體繼承人(含聲請人)最新之戶籍謄本正本(戶長 變更
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均勿省略)。
三、查報被繼承人張達、許惠貞之繼承人有無向法院辦理拋棄繼
承或陳報遺產清冊。如有,請提出經法院備查之證明文件。
四、臺端因同一原因事實向本院請求核發支付命令,經本院以11
3年度司促字第6132號支付命令核准,本件是否重複請求?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9 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蘇芳旻
本裁定不得抗告。
113年度司促字第7921號
債 權 人 張水舜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許哲智即張達之繼承人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
,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被繼承人張達、許惠貞之「繼承系統表」。
二、全體繼承人(含聲請人)最新之戶籍謄本正本(戶長 變更
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均勿省略)。
三、查報被繼承人張達、許惠貞之繼承人有無向法院辦理拋棄繼
承或陳報遺產清冊。如有,請提出經法院備查之證明文件。
四、臺端因同一原因事實向本院請求核發支付命令,經本院以11
3年度司促字第6132號支付命令核准,本件是否重複請求?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9 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蘇芳旻
本裁定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