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113年度司促字第7925號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7925號
債 權 人 悅讀天悅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劉國卿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陳威融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
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
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債務人陳威融最新之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
請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二、請提出建物所有權人為陳威融之建物登記第一類謄本(門牌
號碼:高雄市○○區○○○○街00號22樓)。
三、請提出債務人欠費明細。
四、請提出存證信函之『郵政回執正、反面』影本,如郵政回執簽
收人為貴管理委員會代收,請提出債務人簽收信件之簽收簿
或債務人出入社區之照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4 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任士慧
本裁定不得抗告。
113年度司促字第7925號
債 權 人 悅讀天悅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劉國卿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陳威融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
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
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債務人陳威融最新之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
請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二、請提出建物所有權人為陳威融之建物登記第一類謄本(門牌
號碼:高雄市○○區○○○○街00號22樓)。
三、請提出債務人欠費明細。
四、請提出存證信函之『郵政回執正、反面』影本,如郵政回執簽
收人為貴管理委員會代收,請提出債務人簽收信件之簽收簿
或債務人出入社區之照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4 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任士慧
本裁定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