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113年度嘉小調字第841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3年度嘉小調字第841號
聲 請 人 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松延洋介
代 理 人 楊鵬遠律師
相 對 人 蕭如意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嘉小調字第841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事件於中華民國000年0月00日下午2時31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
事調解處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羅紫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通 譯 池冠儒
調解委員 黃秀敏
盧文堂
侯錦英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楊鵬遠律師
相 對 人 蕭如意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113年7月31日前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
5,785元,如未按時給付,並加計上開未履行金額自113年8
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 楊鵬遠律師
相 對 人 蕭如意
調 解 委 員 黃秀敏
盧文堂
侯錦英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30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法 官 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30 日
書 記 官 江柏翰
113年度嘉小調字第841號
聲 請 人 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松延洋介
代 理 人 楊鵬遠律師
相 對 人 蕭如意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嘉小調字第841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事件於中華民國000年0月00日下午2時31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
事調解處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羅紫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通 譯 池冠儒
調解委員 黃秀敏
盧文堂
侯錦英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楊鵬遠律師
相 對 人 蕭如意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113年7月31日前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
5,785元,如未按時給付,並加計上開未履行金額自113年8
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 楊鵬遠律師
相 對 人 蕭如意
調 解 委 員 黃秀敏
盧文堂
侯錦英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30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法 官 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30 日
書 記 官 江柏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