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111年度基小字第781號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基小字第781號
原 告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程耀輝



訴訟代理人 陳建旻
許煌易
被 告 莊姵玲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19  日
民事庭法 官 高偉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19  日
書記官 王靜敏